李敖控告李遠哲胞弟李遠鵬「加重誹謗」

李敖又要告人了,這次的被告是中央研究院長李遠哲的胞弟、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李遠鵬。並在告訴狀中請求法官一併調查李遠哲有否涉嫌教唆,「以證法官不畏權勢也」。 

記者:溫怡玲 |台北 報導∣09月05日 12:55 

李敖又要告人了,這次的被告是中央研究院長李遠哲的胞弟、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李遠鵬。李敖5日表示,李遠鵬曾在3月7日的中國時報上發表專文,指他對於李遠哲「忘恩負義」的指控是「悖離事實」,但實際上對於李遠哲的所有批評,李敖說,「跟大家是用證據說話」。因此,李敖具狀控告李遠鵬涉嫌誹謗。

李敖在「李遠哲的真面目」新書發表會上指出,李遠鵬在中國時報上以「我是李院長的弟弟」的口吻,用「李敖別無中生有混淆視聽 指控李遠哲之事例嚴重悖離事實」為題,再用六段文字誹謗他。李敖現場出示「告李遠哲弟弟狀」,表示在記者會後就會寄到地檢署,正式控告李遠鵬。

在這份告訴狀中,李敖先引用李遠鵬撰寫的文章,文章中指出,李敖在總統候選人第二場電視政見發表會中的大部份政見,竟然是抹黑李遠哲,而指控的事項嚴重悖離事實、混淆視聽。

李敖則在告訴狀中,一一反駁李遠鵬的說法,並且指出他已找到充足的證據,但是清華大學的科學家還誣指他「抹黑」、「嚴重悖離事實」等等,對於「一生以揭發黑暗為職志與信譽的歷史學家李敖說來,當然是誹謗」。因此,李敖控告李遠鵬「加重誹謗」罪,並在告訴狀中請求法官一併調查李遠哲有否涉嫌教唆,「以證法官不畏權勢也」。(2000/09/05/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