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鉅款赴美疑案馮滬祥反控曾文惠誣告並求償3億元

台北地方法院29日下午第2次審理前總統李登輝夫人李曾文惠自訴立委馮滬祥、謝啟大及僑務委員戴錡誹謗一案,上次未出庭的馮滬祥、謝啟大這次都親自出庭,馮滬祥還意外地當庭反控李曾文惠誣告,並求償新台幣3億元,他說未來這筆錢將做為政府的反黑基金。

本案上月27日首次開庭時,原告律師即分別對被告溤滬祥等3人,依名譽權遭侵害共提出3億元的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29日開庭時,溤滬祥指出他是根據憲法所賦予職權,向全民揭發這件事,並正式在立法院質詢,但李曾文惠卻無視他合理質疑的質詢內容,對他提出加重誹謗罪自訴,李曾文惠身為公眾人物可受公評,如今卻企圖挾其權勢,故意對他抹黑污衊,因此反控李曾文惠誣告,同時提出3億元賠償,做為政府的反黑基金。

開庭時,馮滬祥認為他不是第一個在電視上發表李曾文惠攜鉅款赴美者,在他之前,作家李敖已在某有線電視台指出這件事,因此他希望能傳李敖出庭說明赴美事件的來源及真實性。他同時再度要求自訴人李曾文惠親自出庭。

為自己辯護的謝啟大,指出本案已不是單純的誹謗案件,而是攸關前第一夫人李曾文惠是否背叛國家、是否帶鉅款赴美及中美關係,希望李曾文惠本人能親自說明清楚,同時她要求再度勘驗3月19日她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前的說話錄影帶,並要求法院查證3月18日到22日間的出入境紀錄,及台灣、美國間美金調度的出入票卷證明。

她要求與全案相關的人員,包括當時撰寫該新聞的記者,以證明新聞內容的真實性、調查局負責偵辦本事件的調查局第三處處長、李曾文惠的女兒李安妮及美國銀行台北分行經理等人出庭,以釐清全案中李曾文惠當時行蹤及是否有所謂鉅款美金赴美等事實。

原告曾文惠律師指出被告誹謗事實,立委謝啟大於3月19日深夜在國民黨中央黨部,曾公開發表李登輝總統透過曾文惠把8500萬美金分箱送往美國;立委馮滬祥於3月23日上午對外召開記者會,同時與新黨籍僑務委員戴錡電話連線,共同聲稱已掌握確實證據,證實曾文惠「攜巨款赴美」一事;後來馮又透過有線電視節目,再度公開指摘此事。

原告律師認為,被告3人公開發表明顯不實的言論,在民眾選後心情不安的情況下,繪聲繪影指摘此事煽惑群眾,很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如此行為無疑已有明顯而立即的危險。且馮滬祥又以書面資料散發不實內容,因此當庭追加其書面誹謗罪嫌。(2000/08/29/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