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被環視控告案 台當局予不起訴處分
鳳凰網站消息:據香港《大公報》台北八月十五日報道,因簽約主持費金額及全民電通公司監察人身份問題,台灣環球電視公司董事長許榮棋在五月間到台北地檢署告發知名作家李敖涉嫌背信,承辦主任檢察官田炳麟今天以「智慧財產無價」及無積極証據為由對李敖給予不起訴處分。
針對李敖自今年一月三十日起擔任環球電視背后金主全民電通公司的監察人,但環視前董事長吳子嘉卻在今年初與李敖簽訂每年五千四百萬元、共三年一億六千二百萬新台幣的主持約一事,環球電視公司董事長許榮棋在今年五月二十二日率眾到台北地檢署告發李敖涉嫌背信,當時還與李敖在地檢署發生短暫肢體沖突。
承辦主任檢察官田炳麟經過查辦之后,在今天對李敖處以不起訴處分。田炳麟表示,雖然李敖是全民電通公司監察人,但那是在契約簽訂之后,與契約本身無關,再加上李敖是環球電視公司大股東全民電通公司的監察人,并不是環球電視公司的監察人,所以應沒有所謂背信問題。
而對引起環球電視公司質疑的「天價主持費」,田炳麟在處分書中指出,基於「智慧財產無價」及「契約自由」的原理,比較李敖先前在真相新聞網簽約主持節目及在環球電視公司簽訂的舊約相比較,李敖每主持一集收費約新台幣二十二萬五千元,以李敖的知名度、口才、文采及節目吸引力等,有這個身價并不過份。(2000/08/16/鳳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