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視、全民電通 控告李敖  

陳志賢/台北報導

環球電視台、全民電通投資公司因不滿前任董事長吳子嘉藉環視改組期間,與知名作家李敖簽訂高額主持節目合約,懷疑涉有「掏空」環視資產之嫌;卅一日上午委託律師張訓嘉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李敖、吳子嘉兩人涉及業務侵占、背信及詐欺、妨害信用等多項罪嫌。 

此外,全民電通公司董事長張俊宏因李敖曾在其主持的「挑戰李敖」節目中,公開指稱他將不援助環視公司等不實言論,認為李敖說法已涉誹謗侵權行為。張俊宏卅一日亦委託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並先繳交十萬零二元的訴訟費,要求李敖給付一千萬元的損害賠償。律師張訓嘉在告訴狀中指出,環視前董事長吳子嘉在未經董事會同意的情形下,擅自變更環視營業項目,增加圖書出版業的項目,並於去年九月四日向李敖以每套二萬七千元購買「李敖大全集」五百套;再於九月九日以每半套一萬三千五百元購買一千八百套,總計三千七百八十萬元。 

張訓嘉說,環視將三千七百八十萬元支付李敖,但李敖僅交付提貨單給環視,並未以實物交付。其後雖因環視開予李敖的九百五十五萬元尾款因無力支付而跳票,但之前已有二千八百二十五萬元交付予李敖。另外,吳子嘉還跟李敖簽訂「挑戰李敖」節目共三年的主持新約,主持費由原先每月僅約一萬元大幅增加為每月四百五十萬元每半月支付一次,總計屆滿要支付一億六千二百萬元。在環視改組之後,李敖並在「挑戰李敖」節目中公開宣稱環視即將關台,揚言環視公司積欠其一億餘元違約金等。張訓嘉表示,由於吳子嘉時任全民電通副董事長職務,李敖則擔任全民電通監察人,因此全民及環視懷疑吳、李兩人有意圖掏空環視公司資產之嫌。 (2000/06/01/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