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談性 老有人殺風景
記者吳啟綜/報導
李敖準備告台視、新聞局違反憲法賦予人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記者李府翰/攝影
李敖主持的台視「李敖TALK秀」播出兩集狀況連連,除了前天播出時段臨時被新聞局、台視從普級改到晚上十點半保護級播出外,原定昨天要進棚錄「同性戀」單元,也遭台視臨時喊停,對於新聞局、台視一連串的施壓,造成製作人程執中投下上千萬元心血血本無歸,李敖昨天決定告新聞局長鍾琴、台視總經理詹春柏、新聞局王姓女職員違反憲法賦予人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
李敖說,「新聞局王姓女職員,帶著八歲的小孩一起監看我的節目,覺得第一集探討處女膜不宜兒童觀看,這個節目是設定為保護級,十二歲以下的兒童必須由父母陪同觀賞,如果自己覺得不宜就關機,不能處分製作單位。」他還說,「新聞局除了將處分正本給台視外,還將副本給了華視、中視、民視,這是新聞局與我單獨的事,為何給其他台呢?是不是拿我當作殺雞儆猴的工具,違反公平正義原則。」
最令李敖痛心的是台視並沒有向新聞局提出申訴,李敖說,「節目內容都經過台視審核,該剪都剪了,為什麼不透過行政程序向新聞局申訴呢?尤其台視總經理詹春柏在內部主管會議裡以兇惡的語氣說,『阿扁政府來了,反正我幹不下去了,我不在乎節目停不停……』,台視應該向新聞局據理力爭,『同性戀』不是敏感的問題吧!如果台視不要我談『褲腰帶下的事』,談政治的事,台視你吃得消嗎?」
李敖氣憤地說,「阿扁不是要強調人權嗎?美國有像台灣以新聞局來監督電視節目嗎?美國是由專業小組來監督,不像台灣草率,憑一個『歐巴桑』就要決定一個節目的生死,我會先請我的立委朋友、台視股東向新聞局、台視提出質疑,再與律師研究向新聞局、台視提出告訴。」
製作人程執中也說,「新聞局如果對節目有問題,可以預審帶子,但請他們審,他們又不願意看,事後又要處罰,現在節目改在晚上十點半播出,對於外製外包單位,十一點以後沒有廠商要登廣告,損失廣告不打緊,之前投入上千萬元無形成本都付諸流水。」
台視節目部企劃王莉茗說,下個禮拜播出時段會恢復至九點十五分普級播出,兩性內容目前仍然有爭議,暫時不會播,李敖可以談論其他問題。【2000/05/26/民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