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3罪狀 李敖控告李登輝 

一告鴻禧購屋案 二告提兩國論 三告宣稱中共演習空包彈 

程嘉文/台北報導 

「各位,現在時候終於到了。」 

作家李敖果然實現「李登輝一下臺就告他」的諾言,具狀向高檢署與地檢署控告前總統李登輝,罪名包括鴻禧山莊購屋案,觸犯圖利他人、貪瀆、竊佔國土與逃稅;提出「兩國論」觸犯內亂罪;宣稱「中共演習空包彈」,觸犯洩漏國防機密罪。 

李敖今天在朝代飯店召開記者會,表示以往李登輝具有總統身分,受到憲法的保護,所以他等到李登輝卸任,再將三項罪名一起提出告訴。李敖也宣稱,他手頭還有另兩項李登輝的犯罪案件,包括瑞士銀行帳戶案與偽造蔣經國遺囑案,但為免阿扁新政府袒護,所以分批提出。 

調查鴻禧案的亓豐瑜說,鴻禧山莊開發案因侵佔國有地,一直無法順利開發,直到以超低價爭取到李登輝作為第一個客戶後,才能大肆侵佔當地的國有河川地。涉嫌包庇的從大溪地政事務所開始,一直到總統府,共有十八個單位涉入。北市議員李慶元也指出,除了鴻禧案外,李登輝也利用人頭逃漏稅款,到處購買房地產。 

當初邀李敖出馬選總統,卻投奔宋陣營的立委李慶華則說,李登輝的兩國論不但違背中華民國憲法,而且使臺灣成為國際社會的「麻煩製造者」,另外對外宣稱「中共飛彈是啞巴彈」,使得我方在大陸的情報網被破獲,情報員被捕處死,白白犧牲。 

李敖也公佈了一份六十六年李登輝父親李金龍被退票的支票,面額六萬七千六百元,他質疑當時已是政務委員的李登輝居然連這點小錢都不幫父親。(2000/05/21/中時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