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寧愿被盜版,不愿被刪節
廣州日報 04/11/2000
大洋網訊
對于他寫的書,李敖向記者明確表示,他寧愿被盜版,也不愿被刪節。
獲悉大陸最近出現《北京法源寺》的盜版本時,李敖說,“我對盜版本沒有意見。”他解釋說:“我寫過100多本書,可其中96本在台灣被查禁。自人類有史以來,寫禁書之多,被查禁量之大,我可能居世界之首。在我看來,盜版本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流傳’我的作品。所以,只要不對我的書亂涂亂改,只要不借著我的名頭盜印不是我寫的書,我就不會怪罪,不會向不法書商收錢。”
在大陸范圍內,記者注意到,人民文學出版社和中國友誼出版公司都“擁有”《北京法源寺》的出版權,內中緣由何在?李敖對此解釋說:“最早,我是授權給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我的書,但合同期是5年﹔5年之后,我就可以授權其它出版社出版我的書。”1998年,中國友誼出版公司即獲得李敖授權,出版其《李敖大全集》共40本,現已出20本,內中包括《北京法源寺》。今年3月份,后者出版了《北京法源寺》的單行本,但李敖發現,這篇小說的結尾處給刪掉了。
“被刪掉的結尾部分,寫的是西太后的墳被軍閥掘掉、康有為的墳被紅衛兵掘掉、譚嗣同的墳被盜墓賊掘掉的史實,這一部分在小說中很重要。我就是要寫出這些歷史人物、英雄豪杰最終歸于塵土的滄桑感,刪掉了很可惜。”李敖說,和中國友誼出版公司簽出版合同時規定,他作品中凡涉及政治內容的部分可以刪節,現在,“無故刪去這部分史實,我很不高興,就准備再次授權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
據了解,在人民文學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北京法源寺》中,這一結尾部分沒有作刪節處理。該社總編辦王瑞告訴記者,目前他們也有意出版新版本,但限于法律合同,他們將謹慎從事﹔而中國友誼出版公司《北京法源寺》一書的責任編輯黃志平則說,現在,他們馬上第二次印刷,已出版了沒有刪節的單行本,印數有4萬冊。(上海青年報)(2000/04/11/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