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運大陸 重量級立委參與 

記者丁萬鳴/台北報導 

處理核能問題的經濟部官員昨天證實,由於目前在境內或境外尋找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幾乎已不可行,因此,台電公司確實在今年初和大陸第二次簽訂低放射核廢料處理合作意願書,並有重量級的立法委員參與。

經濟部官員說,台電在前董事長張鍾潛時代便已和大陸簽署核廢料處理合作意願書,當時雙方原本講好,由我方協助大陸訓練核電廠操作人員,大陸提供我方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後來因中共對我文攻武嚇和李總統提出「戒急用忍」政策,雙方未能進一步洽商合作協議。

台電和大陸停止處理核廢料的合作計畫後,分境外和境內兩條路尋找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境外部分先後和馬紹爾、北韓、俄羅斯接洽,分別遭到南太平洋國家和南韓反對,根本不可行。

境內部分考慮過烏坵、澎佳嶼等地,都因為環保抗爭阻力重重。因此,去年八月台電向經濟部報備,表示希望再和大陸展開合作處理核廢料的談判,經濟部也同意台電在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暫行條例」的前提下和大陸方面接觸。

經濟部官員,由於台電上次和大陸簽署核廢料處理合作意願書是好幾年前的事,雙方條件和主客觀環境都和從前不一樣,因此,今年初台電高層主管和「中國核能工業總公司」第二度簽署低放射性核廢料處理合作意願書。

參與台電和大陸第二次核廢料處理合作意願書簽署的還包括一、兩位重量級的立法委員,分量應在立委楊吉雄之上。官員說,台電為了推動核四工程,許多地方要立法院配合,有立法委員參與合作意願書簽署,有助於日後台電和立法院的協商。

官員表示,和大陸合作恐怕是解決國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唯一可行的方法,不過目前經濟部尚未核定台電和大陸簽署的核廢料處理合作意願書。【2000/03/13/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