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完成登記 沒申報財產 

張寒青/台北報導 

新黨正副總統參選人李敖、馮滬祥今天上午到中選會完成登記參選程序,李敖表示,他將「鞠躬盡瘁,選而後已」,不過,李敖並未和其他參選人一樣,繳交財產申報表,以免他沒當選時,被其他民眾白看其財產。中選會官員表示,未繳財產申報表不影響李敖參選資格,但是中選會會發出通知書,限期李敖申報,若不申報,最高將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李敖上午九時在一、兩百位新黨支持者及新黨大老許歷農、全委會召集人李慶華等人陪同,以及鼓樂隊帶領下,前往中選會登記參選總統,民眾沿途高喊「李敖當選」、「李總統」,相當熱鬧。李敖在出發前向群眾說,五十年前殺朱拔毛,五十年後來了李敖,他一定為新黨鞠躬盡瘁,選而後已。 

 中選會主委黃石城在登記處歡迎李敖等人,而李敖所繳交一千五百萬元總統參選保證金,並未如原先所預期的由他自己出,而是由新黨全委會代為繳交,李敖也沒有如其他各組參選人一樣,繳交財產申報表。他說,候選人怎麼可以申報財產,等到當選之後自然有陽光法案可以監督,再依法申報即可,否則不是讓民眾白看了他的資料,他有信心拿回一千五百萬元的保證金。 

 面對有法以來第一位不申報財產的候選人,中選會官員表示,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縣市級以上候選人應於登記時申報財產,因此中選會將先通知李敖限期補申報,若無正當理由不申報,將處以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若再不申報,最高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課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2000/01/30中時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