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李敖書不成記
文/張桂華
80年代中期,我開始讀李敖,台灣遠流那套《李敖全集》我通讀了若干次,當時血氣尚旺,拍案激賞有之,開懷暢笑有之,不僅文章好,更覺其精神風貌和生存方式的豪邁鷹揚,這才是中國文人,這才是現代知識分子!
接著我就想到了流布──也是為了矯正視聽,因為李敖的大陸公眾形像是歪曲的。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李敖的第一本大陸版書竟是湖南文藝出版社出的《李敖的情詩》。以后又是《李敖的情話》!幸好那首"君從山中來"的流行歌曲,許多人還不知是"李敖詞"。談梅毒的"文化太保"一進大陸竟被糟蹋成了搽雪花膏的多情種子。湖南文藝出版社自己也不好意思了,最后總算出了《千秋評論》,聊作補救(湖南文藝出版社所出李敖的書,都沒有得到李敖授權)。
記得,面對滿堂純朴的學子,我曾發問:知道台灣的李敖嗎?大多搖頭,少數遲疑著不敢點頭。我只得耐著性子做迂回啟發:知道胡茵夢嗎?啊!知道,當然知道!全堂如釋重負,女生們臉上更笑開了花,花容中頗有怨怪之意:談什么李敖呢,開頭就說胡茵夢,我們之間不早就溝通了么!讀書多的學生此時才將遲疑著的頭有力地點下:噢,李敖,就是那個寫情話、情詩的。由此切入,通過電影明星胡茵夢,我開始一五一十地進入李敖……再往后,則是借助于柏楊,總知道《丑陋的中國人》吧?李敖是台灣與柏楊齊名的……
如此不堪,逼我下決心挽救李敖的形像。我從24冊遠流版中一氣選編了6本,各本書名至今還記得:《傳統下的獨白》、《老年人和棒子》、《李敖批判瓊瑤》、《且從青樓看青史》、《胡適走進了地獄》、《文化太保談梅毒》。自認選得還不錯,書名也有沖擊力,于是,1987年夏和1988年夏我兩下西南洽談出李敖書事宜。
先到長沙,找到湖南文藝出版社熟人老唐。我的理由我的選編,老唐都覺不錯,但社里討論后謝絕的理由卻是我沒想到的:湖南是瓊瑤的家鄉,出批評性質的書不利瓊瑤與家鄉的關系。我不等他們再推論,帶上書稿當晚即跳上火車趕往廣西。不料,廣西出版社有著相同的政策水平,不接受出版的理由與湖南相同,文藝室趙主任對我說:瓊瑤的第一本大陸版小說《彩霞滿天飛》是廣西所出,再出批評的書就不妥當。
第二次西南行我已有經驗,行前,除李敖書之外,我另編了几本柏楊書稿,打算投柏楊石而問李敖路。一路行去,長沙的湖南文藝社、岳麓書社,桂林的漓江社,南寧的文藝社、教育社,總談不投機。迤邐到貴陽,事情才算有了眉目,通過《山花》月刊老何,我與文聯的卓廉操先生正式商談出版李敖。老卓有商業上的顧慮,對李敖銷路沒把握,只愿意先出柏楊再考慮李敖。我向其明確表態,我只為李敖而來,僅僅出柏楊不合我意。最后雙方各讓一步,先出柏楊再出李敖。我向老卓坦言聲明,柏楊書我要選編費,而選編李敖我可以分文不取。雙方就此談妥,我留下李敖書稿即返回上海趕編柏楊。
半年后,7萬冊柏楊的書順利推出,銷得也不壞。柏楊過去,然后我開始盼望李敖,可從冬盼到春,從春盼到夏……
由于各種原因,又不了了之。種李敖,得柏楊,自己都覺得是個惡意的玩笑。
重談李敖,那已是三年以后的事了。
云南人民出版社趙丁丁先生到上海搞選題。言談中,知道丁丁兄也喜歡李敖,自然就談李敖,大談特談反復談,當然也就納入最優考慮的首批選題之中。未几,云南社有變,召丁丁克返滇,一切計划擱淺。
想不到丁丁克并沒有罷手,出李敖書計划仍在積極推進之中,半年后再與我聯絡時,事情已有很大進展。原來丁丁兄在昆明找到一同好──云南民族文化交流公司總經理王繼鋒。王年輕,僅20多歲,瘋狂迷李敖,愿拿10萬元李敖書,而且是出《全集》。丁丁兄與王繼鋒一拍即合,立刻兩頭行動,丁丁兄擬出版計划書往出版社里上報,王繼鋒則出面尋找李敖著作版權在大陸的代理人。他千里覓蹤,在北京找到了李敖著作大陸版權代理人美籍華人陳又亮教授,兩人立刻在兆龍飯店簽訂了《李敖全集》的版權委托協議。協議雖簽,但《全集》究竟包括哪些內容并未確定。丁丁克此番聯系就是與我商議如何選編,他手里只有台灣四季出版社的《李敖全集》。我得信后高興之余,立刻寄上遠流版《李敖全集》目錄以及近兩年《千秋評論》上李敖重要文章目錄,并貢獻了兩點意見:一,四季、遠流版已出版近10年,所收文章更早在20余年之前,依遠流社發行人王榮文看法,這只是"文化李敖",要真切反映李敖全貌還必須加上"政治李敖",加選入李敖八九十年代后的文章。二,陳教授難得在國內,聯系不便,最好與李(王民)聯系。
丁丁兄知道李敖祖籍云南,卻不知李敖有大姐在昆明。根據我提供的線索,丁丁兄找到了李敖大姐李(王民)醫生。經由李(王民)要便捷得多,丁丁、王繼鋒不久就與李敖直接聯系上。李敖爽快回信,欣然同意云南社為其出版《李敖全集》,寄來了"授權大姐李(王民)代理本人在大陸出版《李敖全集》"的授權書,并附了一份"授權李(王民)全權代理"在大陸出版全部著作的授權書。
李敖對云南社出版其全集還是高興的,來信中說:"云南版所出李敖全集……說不定可出到18冊28冊,視我活多久而定。我死后,定本全集(一如《魯迅全集》)最后由云南出版社享有,亦一佳事。"對云南邀請他出席全集首發式一事,李敖仍一如既往表態:"大陸之行恐難成,因我哪兒都懶得去,只想老死台灣。"
版權費,最初王繼鋒與陳又亮所簽協議是每千字30元。授權李(王民)后,當時說定《李敖全集》版權費為10萬元,就近全部交給昆明的李(王民)。所有事情似乎都已辦妥,我總以為萬事大吉,在上海首盼望云南來書。可同樣又是從冬盼到春,從春盼到夏,等來的卻是云南社出不成的消息。我萬分沮喪,丁丁克在電話中解說的原因,我也無意仔細聽了。但我明白,原因決不在李敖或李(王民)一方。
丁丁兄力圖補救,想從其他方面再設法。王繼鋒也來電來信,表示了決心和信心。我當然不能消極無所作為。我帶上各種証明文件,代表"甲方"開始在上海尋找合適出版社。最后找上遠東出版社,與副總編談了兩次,雙方簽了一份協議書。簽時,我一看條款,就知此事難成。最后,果不其然。丁丁兄收到協議,立刻打來電話,憤憤然說這是一個不平等條約,利益不均沾,風險不共擔。我只能告知,遠東社再不肯讓步,他們即使將李敖看成一塊大肥肉,可誰讓我們自己找上門去呢?
上海無門,其他地方也無門。王繼鋒還在天南海北地跑。我在家中,一會兒接到他成都來電,一會兒接到他北京來電,一驚一乍間,也漸遠漸稀,終于再也聽不到他的消息了。我也無意再往云南去電去信,結果明擺著,互相之間再說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