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五十年表

 

        根據「李氏宗譜」,我的遠籍是雲南烏撒,據「元史」地理志:「烏撒者,蠻名也。所轄烏撒、烏蒙等六部。後烏蠻之裔,盡得其地,用取遠祖烏撒為部名。至元十一年始附,十三年立烏撒路。」烏撒路包括現在雲南鎮雄縣和貴州威寧縣;到了明朝,改為烏撒衛,就是現在的威寧縣。「李氏宗譜」上說是明太祖洪武年間遷到山東濰縣的。洪武十四年(一三八一年)秋天明太祖曾派傅友德為征南將軍,帶兵三十萬征雲南,大概那次人民的北移,是強迫性的。我的祖先,很可能是苗族。我的祖先到山東後,籍貫一直是山東濰縣,自爺爺起遷居東北,爸爸考上了國立北京大學後,因為領吉林省公費,籍貫就改為吉林扶餘縣。當時只是爸爸一個人改,所以只他一個人是吉林扶餘,爺爺和我們仍是山東濰縣。這種情形,一直到一九四九年到了台灣,才被戶政機關命令統一,從此我也是吉林扶餘了。這件小事,反映了籍貫自由的嬗變。在國民黨權力愈來愈大的時候,這點小自由也不給老百姓了。

        「李氏宗譜」只斷自明代,所以查不出來我是老子李耳之後。監察委員黃寶實硬叫我是「耳孫」(李耳的N代孫子),姑妄聽之。

        爺爺李鳳亭,是文盲。約生在清咸豐元年(一八六二)前後。他小時候,趕上荒年,跟著母親去做乞丐。一天碰到狗來咬,他母親怕他被咬到,就用身體保護他,母親卻被咬致死。他流浪一陣,無以維生,就替「下關東」的人趕馬車,也去「下關東」。「下關東」就是偷渡到東北墾荒。爺爺活了八十三歲,其中有六十年在東北度過,他一生,充滿了行動與傳奇。他做過趕馬車的、工人、農民、打更的、看墳的、流氓、土匪、打土匪的、銀樓老闆等等,名目繁多。爺爺雖然不識字,但是膽大心細、頭腦清楚,是有名的厲害角色。我一生豪俠、厲害,深受爺爺的影響。

        奶奶是熱河人,也姓「李」,因為中國傳統同姓不婚,所以用瞞天過海法,改姓「呂」了。奶奶長得不怎麼樣,爺爺一罵她,就罵「窮山惡水,醜婦刁民」!

        爸爸李鼎彝,一九二0年畢業北京大學國文系,曾任吉林大學講師,著有「中國文學史」,口才極好。媽媽張桂貞是吉林永吉人,祖籍河北。

        大姊李王民,北京輔仁大學畢業,是名產科醫生,現在大陸;二姊李珣,北京燕京大學畢業,是工程專家,現在大陸;三姊李琳,台北師範大學畢業,現在美國;四姊李王爭,台北台大護校畢業,現在美國;大妹李珈,台中靜宜學院畢業,現在美國;小妹李瓔,台北實踐家專畢業,現在美國;弟弟李放,台中一中畢業,現在台北整天做發財夢。

 

一九三五—一九四八

        一九三五(民國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陰曆三月二十三日)生在哈爾濱。同年生的屬豬「名流」有「貓王」普利斯萊、伍迪艾倫和照裸照的畢雷諾斯等。我生之日,正是九一八事變後三年七個月,中國東北已在日本鬼子控制之下,日本鬼子導演的「滿洲國」也成立了三年多。所以,照歷史的說法,我一出生就是「遺民」,就像孔夫子一出生就是「遺民」一樣。

        一九三六(民國二十五年)一歲。在洽爾濱。

        一九三七(民國二十六年)二歲。為不做亡國奴,全家遷到北平。全家計開爺爺、奶奶、姥姥(外婆)、爸爸、媽媽、五叔、三姨、四姑、老姑、老姨、大姊、二姊、三姊、四姊、我,外加大爺和大娘(爸爸的兄嫂)一系四位,共達十九口之多。爸爸仰事俯蓄、平輩支擾,負擔之重,也就可想而知。可是到北平後就七七事變,國民黨又棄人民而逃,我們又做了亡國奴。爸爸為大家庭所累,再也沒能力南遷了。他只好派五叔做「代表」,到後方去。爸爸雖不能南下抗日,但他的地下抗日,卻沒有停止。當九一八事變以後,馬占山將軍的東北義勇軍,是中國第一個以行動抗日的團體。在這個團體以行動抗日的時候,其他團體還在「伺日」之中,爸爸當時就是馬占山的秘密盟員,這一身分,他一直保持著,直到抗戰勝利、直到別的團體數典忘祖為止。因為抗日抗得和拋媚眼、慢動作的國民黨不合,所以被國民黨所誣。

        一九三八(民國二十七年)三歲。

        一九三九(民國二十八年)四歲。

        一九四0(民國二十九年)五歲。隨爸爸去太原,並遊太谷等地,間返北京。

        一九四一(民國三十年)六歲。得盲腸炎,住北京東華醫院。爸爸被捕,關進日本憲兵隊。

        一九四二(民國三十一年)七歲。入北京新鮮胡同小學。

         一九四三(民國三十二年)八歲。暑假後小學二年級。

        一九四四(民國三十三年)九歲。暑假後小學三年級。學校有日語課,始學日語。

        一九四五(民國三十四年)十歲。暑假後小學四年級。因日本投降,停學日語。

        一九四六(民國三十五年)十一歲。新鮮胡同小學改為一區九保國民學校。七月初小畢業。暑假後入高小五年級。

        一九四七(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歲。暑假後高小六年級,當選班上自治會主席、當選「模範兒童」,並做學校圖書館館長。私人方面「李敖實驗室」已具規模。並投稿「好國民」雜誌,刊出有「妄心」、「人類的冷藏」等文。

        一九四八(民國三十七年)十三歲。有神秘的初戀,小女生是張敏英。暑假後小學畢業。以第一名考入北京市立第四中學。旋去天津小住,轉往上海。

 

一九四九—一九六六

        一九四九(民國三十八年)十四歲。一月二十五日,考入上海市立緝槼中學,二十五日開學,重念初一上。三月三十一日以刀傷同學之腳,被記大過一次。四月十日離上海時初一上尚未念完。四月十二日到台灣,住台中雲龍里(模範西巷)七十二號。跳班考入台灣省立台中第一中學初中二年級。十一月參加台中市第四屆全市國語演說競賽,得初中組第二名(第一名是四姊,她代表省立台中女子中學)。

        一九五0(民國三十九年)十五歲。暑假後初中三年級。與趙天儀等辦「初三上甲組報」,發行人陳正澄。

        一九五一(民國四十年)十六歲。暑假後高中一年級。參加台中市論文賽、本校論文賽,皆獲第一名。

        一九五二(民國四十一年)十七歲。暑假後高中二年級。六月二十五日在「學生」雜誌第四十六期發表「合作制度與節制資本」,這是參加慶祝第三十屆國際合作節徵文而作,得了第一名,並拿到有生以來最大一筆數目的獎金,買梁啟超「飲冰室合集」四十冊。

        一九五三(民國四十二年)十八歲。暑假後高中三年級。念了一個多星期,即自願休學在家。因老師嚴僑被捕,乃餓早飯不吃,存錢義助嚴師母和三個小孩。

一九五四(民國四十三年)十九歲。考入台灣大學法律專修科(後來改為法律系司法組)。九月十四日入學。

一九五五(民國四十四年)二十歲。四月二十七日,父親去世,面對兩、三千人的送葬場面,特立獨行,改革喪禮,「雖千萬人,吾往矣!」六月二十七日,自動退學,重考入台灣大學歷史學系一年級。實行「大學生同居」,小女生叫君若。但是因為太窮,且堅持不信基督教,為女方全家所排斥。君若的媽媽說:「你將來闊到了做總統,我們也不上你門;你將來窮得討了飯,討到我們家門口,請你多走一步!」不再是處男。

        一九五六(民國四十五年)二十一歲。暑假後歷史系二年級。

        一九五七(民國四十六年)二十二歲。暑假後歷史系三年級。三月一日在「自由中國」第十六卷第五期發表中學舊作「從讀『胡適文存』說起」。

        一九五八(民國四十七年)二十三歲。暑假後歷史系四年級。

        一九五九(民國四十八年)二十四歲。七月畢業。九月九日去鳳山陸軍步兵學校,受第八期預備軍官訓練。

        一九六0(民國四十九年)二十五歲。官拜少尉排長,下野戰部隊,足跡遍台灣南部。

        一九六一(民國五十年)二十六歲。二月五日在澎湖退伍。六日上船,抵台中。十五日北上,十七日租下台北新生南路三段六0巷一號「四蓆小屋」。六月十五日搬到新店獅頭路十七號「碧潭山樓」。八月十八日考入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一年級。十一月一日在「文星」第四十九期發表「老年人和棒子」。

        一九六二(民國五十一年)二十七歲。遷回台北。於五月十九日住進安東街二三一號三樓。與尚勤同居。暑假後歷史研究所二年級。

        一九六三(民國五十二年)二十八歲。三月十九日自動在歷史研究所休學。九月一日出版第一本書——「傳統下的獨白」。

        一九六四(民國五十三年)二十九歲。五月一日遷入水源路十九號之八「水源大樓」三樓。與海蒂同居。尚勤在紐約生李文,是我的女兒,龍女也,現在美國。

        一九六五(民國五十四年)三十歲。四月二十五日,蕭孟能在他家大設宴,為我三十歲慶祝。八月十八日遷往信義路國泰信義公寓四樓。十二月一日在「文星」第九十八期發表「我們對國法黨限的嚴正表示」,批評國民黨。十二月二十六日,雜誌被封殺。四年的「文星」風雲告一段落。

        一九六六(民國五十五年)三十一歲。「孫逸仙與中國西化醫學」、「傳統下的獨白」、「歷史與人像」、「為中國思想趨向求答案」、「教育與臉譜」、「上下古今談」、「文化論戰丹火錄」、「閩變研究與文星訟案」等書全被查禁。十一月五日出版「李敖告別文壇十書」,在裝訂廠被治安人員搶走。「烏鴉又叫了」、「兩性問題及其他」、「李敖寫的信」、「也有情書」、「孫悟空和我」、「不要叫罷」等書全被查禁。

        警總開始一再「約談」我,均於當日放回。「約談」重點是調查我十八歲時想和老師嚴僑偷渡回大陸的事。

 

一九六七—一九七九

        一九六七(民國五十六年)三十二歲。國民黨加緊算舊帳。台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發交偵辦我,四月八日以「妨害公務」被提起公訴。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訴訟手段,形成夾殺。四月十四日起義助殷海光看病。夏天起,小蕾成為小情人。

        一九六八(民國五十七年)三十三歲。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義助柏楊((我看不起柏楊,但柏楊入獄,卻基於同情與人權而義助柏楊)。

        一九六九(民國五十八年)三十四歲。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義助彭明敏。

        一九七0(民國五十九年)三十五歲。一月,因彭明敏偷渡,全年被警總軟禁、跟蹤。九月三日,在被跟蹤中約集外國記者,接雷震出獄。

        一九七一(民國六十年)三十六歲。軟禁、跟蹤至三月十九日晚上被捕。由保安處處長吳彰炯少將主持刑求,在不見天日的保安處,住了近一年。我被捕後,「紐約時報」等刊出照片,詳細報導。

        一九七二(民國六十一年)三十七歲。二月二十八日自警總保安處移軍法處看守所。旋以叛亂判十年。我不寫答辯狀、不上訴,準備坐十年,但檢察官上訴,說判得太輕了。國民黨另以背信冤獄判我一年。

        一九七三(民國六十二年)三十八歲。在軍法處看守所。

        一九七四(民國六十三年)三十九歲。在軍法處看守所。

        一九七五(民國六十四年)四十歲。在軍法處看守所。四月二十五日,個人在二坪小房裡過生日。同案難友劉辰旦送來一個蛋糕,等我十個月後已嫁人的小蕾送來一部(The Best of Life),蕭孟能沒有任何表示。趕上因蔣中正之死而來的減刑,九月二十二日,又改判為八年六個月。十二月二十二日,自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移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被隔離監禁。

        一九七六(民國六十五年)四十一歲。仁愛教育實驗所每周請教授一名來「洗腦」,我旁若無人,一言不發。十一月十九日服刑期滿,無保出獄(我說不願連累朋友保我出獄,如因沒有保人而不放人,我願繼續坐牢)。

        在我未出獄前,國民黨派我的老師吳俊才與我洽商,我指陳在叛亂案外,另以槓上開花的背信冤獄整我、判我一年的不當,經吳俊才查明確是冤獄,乃透過協調,以「不執行」解決。吳俊才相對要求我任政大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我以叛亂案的褫奪公權六年也可就此不了了之,可證明所謂國民黨法治,不過乃爾!乃同意。於是在出獄後第十一天(十二月一日),有了生平第一個正式職業。

        一九七七年(民國六十六年)四十二歲。與(Martha)同居。做土木包工。堅辭國際關係研究中心職務,主任蔡維屏不肯放人。我感覺是:「那次短暫的『副研究員』,就好像一個人上街買菜,突然被抓去當兵,他一有機會,必然要開小差,還回去買菜一樣。」最後,「在中心我待了十三個月,但是全部上班的時間,不到十三個小時。不但拒絕研究,也拒絕討論、拒絕聽演講會、拒絕簽到、拒絕請領書報,最後拒絕領薪水。」

        一九七八年(民國六十七年)四十三歲。做土木包工。吳俊才自薩爾瓦多返台,親到我家,同意我辭職,但邀我去「中央日報」任主筆,再準備接任總主筆,我笑著說:「我不會給國民黨做打手的,謝謝老師啦!」

        一九七九(民國六十八年)四十四歲。六月復出,出版「獨白下的傳統」,並在「中國時報」寫專欄。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

     

一九八0—一九八五

        一九八0(民國六十九年)四十五歲。出版「李敖全集」。五月六日與胡茵夢結婚。為替蕭孟能太太抱不平等,被蕭孟能控告。胡茵夢受國民黨唆使,做鬥李敖秀,我在八月二十八日通知胡茵夢離婚。胡茵夢一方面招待記者宣告她對李敖的恨,一方面離婚第二天向李敖哭著訴說她的愛;一方面作證頭一天告訴我報上登她罵李敖的話是亂寫的、很沒有斟酌的、太過分的,一方面作偽證時,又照舊太過分的很沒有斟酌的亂說不誤。

        一九八一(民國七十年)四十六歲。八月十日再度入獄。入獄前我寫道:「首先是輿論對我的封鎖,『中國時報』的高信疆,終於受到壓力,要他在國民黨全會期中,停刊我的文字一星期。於是,在『美麗島事件』前四天,我寫信向高信疆辭去專欄,一方面多謝他『這半年來對我的道義支持』,一方面抗議某方面,『直接間接扼殺異己的言論,究竟要鬧到什麼地步才同歸於盡?』」「輿論封鎖以後,接著是輿論的鬥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鼓動胡茵夢表演『大義滅親』,各路人馬為了嫉忌李敖、鬥臭李敖,居然認同了胡茵夢這種連共產蘇聯、納粹德國都慫恿不出來的離奇模式,居然不警覺胡茵夢的『不義滅夫』行為是『違背善良風俗』的、『違反公秩良序』的,甚至與他們『復興中華文化』的目標絕不相容的,這種『打倒李敖統一戰線』,不是太邪門了嗎?」「在輿論的一片殺伐之聲裡,國民黨『中央日報』帶頭以專論攻擊我,省政府『新生報』乾脆漫畫罵我是狗。……統計各報的新聞處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進行的。不但使我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並且一律拒絕按照他們的『出版法』、他們的『中國新聞記者信條』給我更正。」「當『疾風』雜誌系統,鼓噪在中泰賓館之外的時候,眼看而來的,就是對異己法律上面的鬥倒;當『疾風』雜誌系統,乃至『黃河』雜誌系統,鼓噪在高等法院內外的時候,眼看而來的,同樣是對異己『政治問題,法律解決』。於是,在選舉前夕,在李敖『千秋評論』雜誌執照拿到後一個多月,高等法院就快馬加鞭的判我有罪。」

        在入獄前十六天,認識汝清,同居十六天。汝清是我不認識的某留學生的新婚夫人,這是我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婦私通(第一次是我二十八歲時候,和一個我不認識的流氓的太太),我真正做到了羅素「婚姻與道德」名著的境界。在這一兩年裡,在我床上,雖然不乏歌星解帶、空姐橫陳,但對我卻是「目中有色,心中無色」。汝清卻是一個例外(在我一生中,張敏英是最令我作夢的女人、君若是最慧黠多才的女人、尚勤是最有幽默感的女人、海蒂是最美麗的女人、小蕾是最可愛、最令我懷念的女人、Martha是最好的女人、胡茵夢是最風華絕代的女人、汝清是最惹我憐愛的女人。在正規之外,我一生中只有過五次和妓女在一起,並調查妓女生活,我是主張靈肉一致的人,我不喜歡沒有愛情的性行為,我覺得我在這一方面,比一般人高得太多了)。

        一九八二(民國七十一年)四十七歲。入獄後即開始每月出版一冊「李敖千秋評論叢書」,一直不斷。二月十日出獄,發表有關司法黑暗、監獄黑暗文字,並陸續為許多冤獄抱不平,引起行政院院會、中外輿論、電視、立法院以及被迫害者的重視。在國民黨立委溫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傳後一周,新竹少年監獄即發生空前大暴動。

        出獄後大量為黨外雜誌寫文章,公論所在,蔚為重鎮。「匹夫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四月二十五日,黨外人士為我在紫藤廬祝壽,雖然許榮淑等堅邀,我不肯露面。六月出版「三情之書」——「李敖的情詩」、「李敖的情書」、「李敖的情話」。八月二十八日起,實行「隱而不退」。

        一九八三(民國七十二年)四十八歲。繼續每月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二月一日出版「李敖全集」第七冊、第八冊。八月至十一月另出版「李敖千秋評論號外」三冊,全年密集寫作,生平僅見。

        一九八四(民國七十三年)四十九歲。繼續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其中第一期、第十一期、第十六期、第二十二期、第二十六期、第二十七期、第二十八期、第三十二期、第三十四期、第三十六期、第三十八期、第三十九期均遭查禁)。一月起,又加出「萬歲評論叢書」(其中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八期、第九期、第十期、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均遭查禁)。每月一冊,與千秋評論錯開出版,等於兩個月刊或一個半月刊。另為「政治家」主持專欄、任「自由時代」總監,鼓動風潮,造成時勢。三月六日,美國(James T .M. Pan)寫信說:「台灣一千八百萬人口,但自海外看島內,全島只有李敖一人而已!現在如此,將來在歷史上更加如此,這是中外正義之士的一致看法。」總之,我生平俠骨柔情、敢說敢做,多少年來,一直以「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魄,獨行其是,而不在乎小人們爭言其非。我是頑童、是戰士、是英雄、是善霸、是文化基度山、是社會羅賓漢、是痛恨國民黨和偽君子的第一真人,中國有史以來,沒人能像我這樣集正義、力量、勇氣、真誠、血性、智慧、博學和活潑於一身的人了。有李敖在,是中國人之光,豈止一千八百萬而已,有朝一日,歷史將為我作證。

        一九八五(民國七十四年)五十歲。最高法院平反四年前冤獄。繼續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其中第四十期被查禁)和「萬歲評論叢書」(其中第十三期、第十四期、第十五期、第十六期、第十七期均遭查禁),在國民黨瘋狂查禁政策下,事實上,連殘餘的沒禁的,也難以正常上市。警察、特工之流威脅售書小販說:「反正凡是有李敖兩個字的書就不要賣!」所以處境是苦撐待變,備極艱辛。

        一月十五日,回信給潘毓剛,我說:「這麼多年來,我的確十足證明給所有的人看,我是一個『頑劣份子』,一個被國民黨永遠無法撲殺的『獠』。對李敖,國民黨除了殺李敖關李敖,無法解決問題,可是殺了關了,製造出來的問題會比解決的更多。」信中我談到國民黨在台灣、在中國,它的真正罪孽,是「『阻塞』了別人前進,造成了冷空氣在上空長時間駐留。國民黨的最可惡之處,不在它自己的作惡,而在它『阻塞』別人為善,它總是裹脅廣大中國人民為它殉葬,自己去死還不夠,還要拉別人一起死,這是最不可原諒的事,廣大中國人民為它誤盡青春又不能免於偕亡,這真是中國的悲劇。」三月十六日,我寫「菩薩就只好打倒他」,我又說:「國民黨並不是我們的主要敵人,因為他們不配。國民黨的罪過是他們怕『菩薩將成正覺也』,因而『誘亂不遂,憂惶無賴』;因而出面阻止我們、阻止中國的現代化。他們什麼都不是,只是中國現代化過程中的攔路無賴而已。」「我們預見的國民黨,是早晚『魔軍怖骸,奔馳退散』的烏合之眾,他們的下場終將化為春泥,做為『蓮華』下的肥料。菩薩的遺憾也許只是不得不浪費許多時間去聖魔大戰,但這種浪費是在所難免的,沒有這種浪費,就沒有『救多數人於永久』的開路條件。國民黨既不允許菩薩『成正覺』,菩薩就只好打倒他,菩薩沒有法子。」這些立論,是我身處此島的基本態度。當然我已五十之年,來日有少無多,聖魔大戰的浪費,應當盡量減少,多寫世界性、永恆性的作品,自是我今後的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