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書信集」自序
這本「李敖書信集」,共收了六十封信,最早一封是一九六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寫的「我怎樣給王尚義擦屁股」,最晚一封是一九八六年三月五日寫的「論小的也要」,前後相距,足足二十年。
二十年間,我從三十一歲老到了五十一歲,歷盡滄桑又飽更憂患,雖然人事已非,少時不再;但是吾心所是,卻老而彌篤。回看這些信,可以一貫看出我的異端性格與獨立氣概,非但不因歲月而頹唐,反倒隨年華而日顯,這種堅定與頑強,固令人頭痛令我自*者也。
我生平寫文雖多,寫信卻少。所寫信中的最大特色,是我的一片坦然,並無不可對人言之處。司馬光說:「不誠之事,不可為之。」這些信中千言萬語,特色就在可以告人以誠。正因為存誠在茲,所以信寫出了,不論收信人或千萬人,人人都可以看,這也是令人頭痛令我自*者也。
六十封信今晚編定,特舉自*者二事,以為發微,並告讀者。
一九八八年五月五日夜